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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义手段与正义之目的(第七章有感)
2021/08/06300 浏览综合
罗翔老师说过:“人不能用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的是树。”(看完这个主线的姐妹强烈推荐大家去B站看罗老师的《人无法用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的视频,看完之后会很有感触)
第七章的案子其实就是很明显的“用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的”,但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违法的,也是法治社会不承认的。
关于这个问题左然也说过:“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内心的是非天平,那么社会又该以谁的是非为标准呢?到最后社会只会陷入无序的混乱之中”(可能不准确但大概是这个意思)
我们每个人都会同情杭嘉和的遭遇,去唾弃伤害并摧毁她的人,她想要让那些人罪有应得的目的是我们大众认知的正确,但她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正确而采用的杀人的手段是不正确的,是违法的,不会有人认为故意杀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吧。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维系着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秩序,如果为了目的正确而采用了突破法治最基本秩序的手段,无论目的正确与否,既然选择了违法的手段那必然也要接受法律的判决,当杭嘉和选择了违法的手段时,法律就已经将她放在了违法者的立场之上。
“这世界上的很多人,即使被命运放到了同样的位置,甚至更残酷,他们也绝不会犯罪。”
这个世界上比杭嘉和悲惨的人有很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选择杀人,选择犯罪。一个人的选择有很多,如果选择了,那有去承担这个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
法律是最无情的,也是目前来说最公平的,第七章的结尾也告诉了我们不是吗?已死的恶人会继续追查,会得到他应得的罪名,而选择了不正义手段的杭嘉和,即便是为了正确的目的,但也要付出违法手段的代价。
其实我挺喜欢第七章结尾的切入点,文案并没有将结尾往引导我们往这个事情是错误或者正确的方向引导,而是选择了祁玉这个切入点,去告诉杭嘉和你的生命中并不是完全的黑暗,其实还是有光的,虽然很微弱,但确真实存在过。
对于已经复仇成功的杭嘉和来说,错误或者正确对她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逃脱法律和被法律判决对她个人来说实际影响或许也没我们想的那么大。
她真正需要的是摆脱这段黑暗的过去带给她的阴影,不然她这一辈子都是一场无法醒来的噩梦,即便她逃脱法律,一生都是所谓的“清清白白”,但她在心里也会给自己下达无期徒刑的判决,终生服刑。
唉,第七章真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