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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塔修改事件】随想
2022/01/202590 浏览
很久没发帖了。虽然对于游戏的热情总体还在,但是由于很多熟悉的面孔从论坛里消失,所以互动方面会相对弱一点,在加上剧情已经有挺长一段时间未更新,所以发帖也没啥讨论的(我技术细节也不太懂写不出技术分析贴),所以最近一直是静静地看。
【事件始末】
昨天发现了一个修改,把通天塔打穿,因为我本来已经滑落到50名,突然蹿升一个修改的话,就把我挤到51名了,没法领前50的低保。故愤然发帖,同时向客服反馈,今天看那位修改的“任不悔”已经被删了。但是目前的第四名“枫叶”依然具有一定的修改嫌疑,针对这个账号的嫌疑,线下和几位玩家也有聊,大家均推测:1)目前机制是可以修改且不被查出来,2)这位玩家本服的排名及属性不高,存在一定的可能性是修改的。带着疑惑和客服小姐姐沟通了一下,客服小姐姐的逻辑是“没有确凿证据,不能因为猜测就随意封号,也不能因为有很多玩家持有相同的意见就进行封号”。

想了一下,客服小姐姐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今天在论坛里分享一下个人的观点,供大家讨论。讨论的基础建立在一个全服皆知的共识上,即“官方的重心已经不在濡沫上了,不会投入太多资源,防修改的机制存在漏洞且这个漏洞已经被一部分玩家了解”。
【朴素的正义观】
先扯得稍微远一点。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山东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有一种观点认为,假如抛开案件带来的恶劣影响,按照目前咱们国家的司法体系,刘鑫不应该被追究这个民事责任,国内法院这次判赔没有法条依据,或者至少赔偿太高了,是不对的。此次青岛阳城区法院的判决词中,并没有援引什么非常具体的法条。对于案发当晚的案情,法院的判词是这样认定的:“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曾用名: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非要问刘鑫这个具体行为到底应该适用于哪个法条,这个争议就太大了,因为当时的情况的太特殊,而她做的又太奇葩、太不典型。作为一个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也许很难挑出一个具体的法条去严丝合缝的套在她身上。中国过去的司法中,也确实没有这么高的精神赔偿先例。但有争议就意味着不能这样惩处吗?“法不禁止既许可”的精神可以用在这种案子上吗?
再回过头来说,“枫叶”这个事件当然没有刘鑫案这么恶劣,仅仅是一个游戏中的疑似修改,影响力最大也就是几千个玩家而已。综合目前得到的信息,“枫叶”账号并不具备爬到988层的实力(爬过塔的都知道爬塔的艰难),濡沫的官方管理机制没有对于“疑似修改”就封号的逻辑以及操作先例,如果直接封号,必然会带来争议。但是正如上述案例中的最后的发问,争议就意味着不能这样惩处吗?“法不禁止既许可”的精神可以用在这种场景上吗?
法律、制度、规则是道德的底线,当存在空白或者是无法触及的角落的时候,往往需要朴素的正义观来进行补足。而这正是具备审判权的官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虽然客服小姐姐明确表示没有证据,但是抛开客服的身份,假设小姐姐也是一名普通的玩家,对于“枫叶”是否有修改,应当也有自己的判断。
【制度并非一成不变】
再扯得稍微远一点。
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全称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从那时开始,野猪受法律保护,不允许中国公民进行捕杀,即便野猪破坏庄稼乃至于伤人,也最多只能驱赶,捕杀是违法的。因为那个时候野猪已经非常稀少,眼看要在野外绝迹,保护理所当然。
以前没有太大的人猪矛盾,但从2020年开始,人猪矛盾急剧增长,到了2021年很多地方的农民已经对野猪的存在极为愤怒。
仅2020年内,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66岁的老人马久玉在自家地里干活时被野猪袭击身受重伤。伊春市朗乡林业局李芳明和老伴在地里捡黄豆时遭野猪攻击身受重伤。四川甘孜理塘一村的村支书土登相在巡山时遭遇野猪袭击不幸身亡。
……
各地的市民信箱里,农民对野猪的投诉极多,怨气极大。
2021年,河南省南阳的一对农民夫妻,承包了很多土地,家里30多亩麦子全部被野猪吃光了,100多亩玉米也被野猪吃的70多亩绝收。气的快发疯的他们,弄了很多狩猎工具,3个月内猎杀了8只野猪。但,野猪是保护动物。于是,他们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考虑到情节轻微,法院给与了1~2年的缓刑。
法院这么判没错,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野猪是保护动物。一边是各地农民因为野猪灾损失惨重,一边是各地政府承担不起捕猎野猪的费用,一边是农民私自捕猎野猪被判刑。这些荒谬现象同时出现,那只能说明以前的法律已经过时了,需要修改。
于是1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征求意见稿,将野猪删除出了名录。
再回过头来说“枫叶”这个事件,哪怕现行官方封号逻辑是明确查核修改才能封号。在目前防修改的机制存在漏洞且攻击漏洞的玩家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官方技术跟不上,难道不能利用拥有制定逻辑的权限来调整封号逻辑?比如说实名举报人数达到多少多少,就需要被举报人自证清白,然后可以论坛或者Q官方群内开展投票,正反双方各自陈述观点,最终由官方来决策之类的。也能增加玩家互动,提升占多数比例的玩家的满意度。但是官方也没有一点做主改变的意思。真的是挺失望的。
【尾声】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也知道官方不会做什么调整了。濡沫进入生命周期的衰退期也是不可逆转的事实。之所以仍在分析、花心思,只是觉得可惜。濡沫有着还不错的起点,其实不用投入很多资源,不说更上新高度最起码保障热度不要快速下滑还是做得到的,只要官方多花点心思,多听一听理性玩家们的声音,依旧可以运营的很好。是怎样的经营思路,管理理念导致官方对于玩家的各种好建议充耳不闻?这一点真的挺好奇的。希望未来有机会可以认识一下老楚,从他身上总结出一套逻辑、经验,用来自省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