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非宅锐评恋爱”
修改于2022/05/28213 浏览情感树洞
如果“人的本质是其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恋爱的本质是否就是“享受改造自身社会关系的行为”呢?
假如可以这么解释的话,那么在事实上,大家在沉浸于恋爱状态时,喜欢的其实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与意识投射出的意中人互动的过程”。
这样的话,恋爱从这个机制上解释,就不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海誓山盟”,而是“双方互动所造成的人格补完”。
你所爱的对象根本不是某个具体的人(孤立的人),而是你所能通过行动改造的那一部分“社会关系”(人的肉体也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在双方充满爱欲符号的互动中,通过对其他“具有主体性的客体”进行的实践活动来确立自己的主体性。这也就能够解释恋爱中的“运动现象”了,一段恋情想要安全稳固,那么双方就必须有可持续再生产的良性互动。如果其中一方在“恋爱实践”中感受到主体性的被剥夺,人格的被异化,那么即使两个人还依然在一起,这种感情也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真正的失恋并不是“被爱慕的对象拒绝”,而是“与爱慕对象的社会关系被彻底破坏”。
人们对于爱慕对象的占有欲,来源于人们对于发扬自身主体性的渴望,在意识形态层面象征着一个客观主体对另一个客观主体的占有,本质上是私有制生产关系在“情爱社会关系”上的投射。
所以,哪怕扬弃了对爱慕对象的占有欲,爱情也依然存在,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实际上你的目标并不是彻底占有某个人,而是与她(他)通过改造“客观主体”来为自己的主体性添砖加瓦。
无论是emo,抑郁症,还是更升一级的躁郁症,似乎都来源于主体对于主体性的丢失。正所谓“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和你在一起很开心”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真挚最纯情的告白了,可为什么我们反而要去追求“其他的表达方式”,我们自己反而不能证明自己深爱某个自己心目中美好的,具象化的,“具有对象性”的社会关系呢?
想要摧毁某个人对某个人的爱慕,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因为这会使得爱慕者对爱慕对象的“对象性缺失”,从而导致爱慕者无法在爱慕对象身上完成自身人格与主体性的再生产。反之,与一个人最快建立关系的办法就是与其“建立良性互补”的社会关系,因为这样双方都能够补完自身的主体性,从而完成情感的质变。
有时候,哲学真的能帮你看清很多东西呢。
(什么“主体不依赖客体存在”的就别跟咱讨论了,你产生意识的场所都不是肉身了,底层源代码都和我不一样就没必要自讨没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