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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折是否为虚构折扣?是否涉嫌违法?
2025/07/29349 浏览
刚刚突然想到这个礼包标价与实际支付不一致,而且所有的都这样,就去查了下价格相关法律,发现这样的确涉嫌违法,现在就是不知道礼包在内测阶段是否按照原价卖过,有无内测大佬有相关数据。具体法律咨询内容在下面。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种“**原价标注256元,长期以5折128元销售**”的模式,**如果从未按256元实际销售过**,**确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规,构成价格欺诈(虚假优惠折扣)**。
以下是详细分析和法律依据:
## 涉嫌违法的核心原因
1. **虚构原价(基准价):**
*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采取下列价格手段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第九条** 对“原价”有明确定义:“本规定所称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在您描述的场景中,如果游戏内该礼包(或所有类似礼包)**从未以256元的价格实际成交过(即在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或更早没有按此价格销售的真实记录),那么这个“256元”就是被**虚构**出来的“原价”。它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只是为了制造“折扣优惠”的假象。
2. 虚假优惠折扣
基于虚构的原价计算出的“5折”优惠,本身就是虚假的。消费者并没有获得其标称的折扣幅度所对应的实际优惠,因为那个“原价”根本不存在《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表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这与“原价”的定义一致。
3. **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种做法的核心目的是**利用消费者对“折扣”的敏感性**,制造“物超所值”的错觉,诱导消费者购买。
消费者看到“原价256元,现价128元(5折)”,通常会理解为该商品的价值是256元,现在只需一半价格就能买到,从而认为捡到了便宜。然而,如果商品的实际价值和常态价格就是128元左右,那么消费者就被虚假的价格信息欺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