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米哈游终止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发布致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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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法务部 2 月 10 日发布《关于终止与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作的声明》,宣布终止与原常年法律顾问汇业律所的一切合作关系,停止委托其处理任何与米哈游相关的法律事务,同时将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永久列入公司合作方黑名单,永不合作。
2月11日,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对此发布声明,针对此事进行了致歉和说明。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哈游公司”)和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公司”)均为我们的法律服务客户,由两个独立的团队就不同的领域分别提供法律服务。该案件中本所及本所律师均未代理涉诉双方。周开畅律师及其团队没有为米哈游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不接触也不掌握米哈游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
二、周开畅律师受远景公司的委托,指派实习律师通过公开途径收集部分客户要求的相关信息,包括查询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向公证机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导致米哈游公司投诉事件,我们深表歉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周开畅律师指派实习律师收集整理证据的行为不属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涉嫌构成《律师法》第 40 条第 1 项规定的“私自接受委托”的情形,对周开畅律师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考虑到该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已暂停周开畅律师的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各项工作。
四、我们声明及承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独立办案。我们制定并实施了利益冲突(以下简称“利冲”)管理制度,即“一案一检”“一标一检”的强制性内部规定,并设置了专门的利冲委员会,每一个服务项目和案件在接受委托前均经过了利冲检索。针对该事件所暴露的律所在动态利益冲突监控上的不足,后续我们将建立更高的合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