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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皇冠之领主太疯狂》第二章 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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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德里克•摩尔 亨利的领主,本书重要人物
清晨的洛克斯堡,冷得像是被整个塞尼斯特遗忘在了世界边缘。
亨利是在西塔底层的一间小屋子里醒来的。说是屋子,其实不过是一间石砌的储物间改成的住处,一张木板床,一个矮脚柜,墙上挂着一盏油灯,窗户外头是灰蒙蒙的天。但比起北坡村家里那张三条腿的破床,这里已经好得不像话了。
天还没亮透,他就被灰袍老人——昨天他知道了,这人叫巴托,是洛克斯堡的总管,伺候摩尔家快四十年了——叫了起来。
“少爷吩咐了,今天选你的职业。穿戴整齐,来校场。”
“职业?”亨利一边套靴子一边问。
巴托斜了他一眼:“你现在是少爷的扈从,上阵要站在少爷旁边的。给你一套正经的兵装,受一段训练,将来是轻步兵、重步兵还是骑手,总得先定个方向。你以为扈从就是天天端饭倒酒吗?”
亨利没做声。他确实差不多是这么以为的。
校场在城堡东墙内侧,是一片压实的泥土地,角落里插着几根训练用木桩,墙根下摆了一排兵器架。风从北面直灌进来,把兵器架上的几面木盾吹得哐哐响。
阿尔德里克·摩尔已经站在校场中央了。
今天他没披那件深蓝色的呢子披风,只穿了一身深灰色的厚布练习服,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皮带,显得整个人更加清瘦。他身旁站着四个人,清一色穿着摩尔家的灰蓝罩衣,每人手里都拿着不同的家伙。
亨利走过去,在少爷面前站定。他想起昨天巴托教的规矩,赶紧低头:“少爷。”
“嗯。”阿尔德里克上下打量他一眼,“巴托说你以前从没用过正经兵器?”
“用过,少爷。柴刀和草叉。”
阿尔德里克没笑,但亨利注意到少爷的嘴角动了动。旁边一个拿着猎弓的新兵蛋子倒是没忍住,别过脸去咳嗽了一声。
“行。”阿尔德里克往边上让了一步,抬手指向那四个人,“四种选择。我给你看清了。”
他先指向最左边的那个人。那人右手提着一柄单手剑,左手挂着一面方形的小木盾,盾面蒙着一层硬皮,看上去轻巧趁手。
“轻步兵。装备轻便,行动灵活,擅长快速接近和短兵相接。担任多种职能,是战场的多面手。”
阿尔德里克又指向第二个。那人手里拿着一把制作精良的猎弓,腰间别着一壶箭。
“猎人。以弓箭为主,守城时站在墙头,野战时在后面放冷箭。你会打猎,射术应该有点底子。”
亨利刚想说自己只会下套子,不会射箭,但忍住了。
第三个士兵就比前两个有分量多了。他穿着一件锁链甲,虽然旧得有些地方生了锈,但往那一站就显得敦实。双手拄着一杆长枪,身旁还立着一面盾。
“重步兵。锁链甲、长枪和盾牌,能扛线、能推进。最稳当,也最累。就你这身板,穿上全套甲也能跑动。”
亨利打量着那身锁链甲,心里默默估算了一下它的分量。
最后一个是见习骑手,牵着一匹灰白色的矮马。那马比普通战马矮小,但四肢粗壮,毛厚,一看就是北地混血种。骑手装备和轻步兵差不多,单手剑加一面小皮盾,只是多了马。
“见习骑手。机动性好,巡逻、传令、冲击侧翼都用得上。但你若没骑过马,得先花半年学怎么不从马背上掉下来。”
阿尔德里克说完,把手背在身后,看着亨利:“你选哪个?”
亨利没有立刻回答。
他走上前一步,目光从四个士兵身上一一扫过。诚然少爷介绍得清楚,但亨利听懂了每句话底下那层意思——轻步兵轻便灵活,但护甲薄;猎人躲在后方放箭,近身就是个死;重步兵又稳又硬,可一旦被围住,想跑都难;见习骑手来去如风,但马这东西,他连摸都只在赶集时摸过两下驴。
他最后把目光落在那套轻步兵的装备上。那柄单手剑比草叉短,但刃子宽一些,看着好使。那面方形小木盾也合手,左手一套,右手照常干活。
“少爷,我选轻步兵。”他说。
阿尔德里克似乎并不意外:“理由。”
亨利抬起头,认真地说:“跑得快,少爷。古特人从船上跳下来的时候,不会排成队等着你骑马冲,也不会站在远处让你慢慢射。他们乱糟糟地冲上来,抡着斧子乱砍。我要是重步兵,甲厚是厚了,可在礁石滩上一打滑,站都站不起来。骑手更别说了,海边全是石头和坑。我选轻步兵,在哪里都能进可攻,退可跑,最灵活,也最方便。”
旁边的士兵们交换了一个眼神。那个牵着马的见习骑手小声嘀咕:“这小子倒像是见过海战。”
阿尔德里克看了亨利几秒,点了点头:“你的理由是这五个人里最像样的。”他抬手示意那个轻步兵上前,“把装备给他。”
亨利双手接过剑和盾。剑柄裹着旧布条,握上去有点粗糙。盾牌上的硬皮有几道刀痕,像是一张不会说话的地图。
“你现在就跟着达尔科练基础。”阿尔德里克指了指那个交给他装备的轻步兵,“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是,少爷。”
阿尔德里克转身往主楼走,走了几步又停下,侧过头:“对了,巴托说你一天没吃早饭就来了?”
亨利愣了一下:“我以为是直接来选,没想早饭的事。”
“下次先吃了再来。饿着肚子练剑会晕。”阿尔德里克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亨利站在原地,握着新到手的剑盾,觉得少爷这人虽然话不多,但心好像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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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事在当天傍晚就闹了出来。
巴托叫亨利去主楼饭厅,说少爷让他一起用晚膳。亨利心说吃饭好,练了一天,肚子早叫得跟北风里的野狗似的。
他跟着巴托进了饭厅。长桌上摆着食物——粗面包、炖菜、一块烤羊肉,还有一壶热过的麦酒。阿尔德里克坐在主位上,已经拿着刀叉开始切肉了。
亨利站在桌边,等着少爷发话。
“坐。”阿尔德里克朝对面的椅子抬了抬下巴。
亨利坐下,看了看自己面前那盘炖菜和面包,又看了看少爷手里的刀叉。他从出生到现在,除了铁匠铺打的割草刀,从没用过什么餐具。吃饭就是用手抓,喝汤就着碗边吸溜。
阿尔德里克吃了几口,抬眼看他没动,问:“怎么了?”
“少爷,能不能给我换把筷子?”亨利认真地问。
饭厅里安静了一瞬。阿尔德里克放下刀叉,微微偏过头看着他,像是没听清:“筷子?”
“就是两根棍子,”亨利比划了一下。
“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巴托在旁边脸色都变了,“这是摩尔家的饭厅,哪来的筷子!加尔提兰大陆哪有贵族用筷子的!”
亨利茫然地眨了眨眼:“我在村里听一个吟游诗人说,东方有个国家,好像叫什么宏朝……”
亨利日常吃饭没有用过餐具,真的是纯靠手抓,他也是真的从吟游诗人口中听过东方那个神秘的宏朝,人们用筷子夹菜,于是他便异想天开地跟阿尔德里克进行问询了。
“这里是塞尼斯特!”巴托气得胡子直抖,“你要用手抓?不行!看少爷怎么用刀叉,你跟着学!”
亨利看了阿尔德里克一眼。少爷已经重新拿起刀叉,低头切肉,但亨利分明看到他的肩膀轻轻抖了一下。
“你用刀叉。”阿尔德里克头也不抬,语气平淡,“叉子扎住肉,刀子切。不会就慢慢来。”
亨利照做了。叉子扎进那块炖得烂熟的羊肉,可刀一切,肉就从叉子底下滑出去,在盘子里转了个圈,差点飞出去。他拿捏力度再试,这次叉得更用力些,结果叉子直接把肉叉穿了,扎在盘子上发出一声脆响。
“没事。”阿尔德里克说,依然没抬头。
亨利注意到少爷的耳朵有点红,像是憋着什么。
那顿饭吃了将近半个钟头,比村长家过年还慢。等亨利终于把最后一块面包塞进嘴里,巴托已经在旁边叹气叹得像个风箱。
离开饭厅时,亨利小声问巴托:“我是不是给少爷丢脸了?”
巴托白了他一眼:“你知道少爷后来为什么不抬头看你?那是怕笑出来,失了体面。”
亨利“哦”了一声,挠了挠后脑勺,自己也笑了。
从那以后,他每天吃完晚饭,都拿着达尔科借他的那副旧刀叉,在自己屋里对着半块干面包练上小半个时辰。
他心想,给少爷当扈从,不能总让人看笑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亨利白天跟达尔科学剑盾,晚上学用餐、学规矩,偶尔学写自己的名字。洛克斯堡的风雪渐渐大了,北边海面上时常传来沉闷的浪涛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处翻动。
而阿尔德里克·摩尔,这个年轻而沉默的领主,也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准备迎接某种即将到来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