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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神皇冠之领主太疯狂》第七章 守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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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科,摩尔家族的轻步兵,亨利的启蒙导师
接下来三天,两人每天清晨都会去“煤渣与麦穗”的委托栏前站上一会儿。
亨利发现,贝格镇的活儿虽然杂,但真能接的并不多。有些委托明显是坑,比如那条“去东边枯树林里找一顶被风刮跑的新帽子”,布洛克还在时,就说那是几个闲汉设的局,专门骗外乡人进林子里挨闷棍。还有些活儿要价低得离谱,帮人挖一上午煤才给半个银币,阿尔德里克连看都不看。
第三天傍晚,委托栏右下角新贴了一张纸,墨迹还没干透,纸角被风吹得轻轻翻卷。亨利凑过去念:“贝格镇东南,白桦村,三番遭匪,村民合力守村,力不能支。求数名雇佣兵援手,酬二十五加尔提兰银币。落款:白桦村村长,老托姆。”
“这活儿能接。”阿尔德里克说。
亨利看了一遍又一遍,觉得这村子里的人挺实诚,连“力不能支”都写上了。他抬头问:“就我们两个去?”
“就我们两个。”阿尔德里克把那张羊皮纸揭下来,折好收进怀里,“守村不是剿匪,人多了反而要分粮。先去看了再说。”
亨利没意见。跟着少爷这些天,他越来越明白一件事:阿尔德里克做的每个决定,几乎都有两层以上的考虑,只是不轻易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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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桦村比亨利想象中还要小。
从贝格镇出发,往东南走了大半天,顺着一条半荒的乡间土路,越过两道浅丘,才看到村子。十几户人家,散落在一片稀疏的白桦林里。房子多是泥土和木桩搭的矮屋,屋顶上压着桦树皮和大石头。村子中央有一口石井,井边站着几个穿粗布衣裳的妇人,看见他们走来,远远地就停了手里的活儿,眼中又怕又盼。
“你们是贝格镇来的?”一个瘦高个子的老头从井边迎上来。他约莫六十出头,头发花白,右手提着一柄草叉,叉尖朝下,像个随时准备跟人拼命的庄稼汉。
“阿尔德里克·摩尔。”少爷微微颔首,“这位是我的扈从亨利。我们接了你的委托,来看村子的情况。”
“我就是托姆。”老头把草叉往地上一杵,上下打量他们,目光在阿尔德里克那柄双手剑上停了好一会儿,才舒出一口气,“总算有人来了。再没人来,这村子怕撑不过下个月。”
托姆领着他们往村里走。亨利一边走一边四处看,发现村子周围确实有些简单的防御工事:几道齐腰高的土墙,用木桩和桦树枝加固过,村口的土路上还挖了两条浅沟,沟底插着削尖的木签。
“都是村里人自己弄的。”托姆说,“上一回被抢是三月底。那帮畜生晚上来的,先放火烧了东头两间草料房,等人出来救火,他们就从西边钻进来,抢了粮食和鸡鸭就跑了。还伤了我儿子。”
“土匪有多少人?”阿尔德里克问。
“十来个,有时候更多,不固定。”托姆摇摇头,“这片地方,离拜恩斯家的堡子太远,守备队半年不来一次。报上去,就说‘知道了,等派人’。等到现在,连个骑马的影子都没见着。”
亨利想起洛克斯堡北边那些村子。古特人不出海的时候,日子也是这样,只不过海盗换成了土匪。
托姆带他们在村子四处转了一圈,把平时土匪可能摸进来的口子都指了出来。西边靠着一片杂木林,最容易藏人;东边是菜地和猪圈,墙矮;南边通白桦林,跑进去就难追。唯一好守的是村北,开阔地,一眼能望出老远。
“你们住我这里。”托姆说,“东屋有张床,给我儿子睡的。他去贝格镇舅舅家养伤了,短时间回不来。你们挤一挤,吃的不多,但管饱。”
亨利想说“我不饿”,可肚子偏偏在这时候叫了一声,惹得旁边几个看热闹的小孩捂着嘴笑。他脸一热,低头往阿尔德里克身后躲了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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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吃的是黑面包和浓菜汤,算是这个村子能给出的最好的东西。托姆的儿媳妇在灶前忙活,灶膛里的火光把她的脸映得忽明忽暗。三个小孩子挤在墙角,不时探头看这两个外乡人,尤其是亨利——他实在太大只了,坐在小板凳上像一座小山。
饭后,阿尔德里克说要去村外转转。亨利自然跟着。
两人走到白桦林边。夜色下的桦树白森森的,风一吹,树叶子沙沙地响,像有人在林子里低语。头顶的星星亮得不像话,不像贝格镇那样总蒙着一层煤灰云。
“少爷。”亨利开口道。
“嗯。”
“怎么到处都有土匪和山贼?”亨利踢开脚边一块石子,“咱们路上碰到佩特罗,听他唱歌,说塞尼斯特现在是太平年月。可贝格镇有山贼,白桦村有土匪。洛克斯堡北边,古特人也常来。不是说执政官们很厉害吗,为什么没人管?”
阿尔德里克没有马上回答。他走到一棵白桦树前,伸手摸着光滑的树皮,沉默了好一会儿。
“你见过真正饿肚子的狗吗?”他反问。
亨利一愣:“见过。村里有只老黄狗,瘦得只剩骨架,见人就龇牙。”
“人饿极了,比狗还不如。”阿尔德里克的声音很轻,“贝格镇西边的矿场,冬天冷,夏天闷,人下去一天只给两个银币,塌方压死了人,就赔几袋煤。有人不想死在矿井里,就逃出来。逃出来的人没有地,没有手艺,没有户籍。除了抢,还能怎么办?”
亨利听着,觉得胸口闷闷的。
“王座堡里的执政官,看的是疆界、兵权和税收。”阿尔德里克继续说,“拜恩斯家也不是不管,只是他们的兵守的是贝格镇连接沃滨城的商路和矿场。像白桦村这种地方,在边境的褶皱里,出了事,他们就算知道,也得先算算值不值得派兵。”
“人命也能算吗?”亨利问。
“在权力和财富面前,什么都能算。”阿尔德里克说。
风从林子里穿过,把亨利额前的碎发吹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活了十九年,好像第一次真正看见这个世界。以前在北坡村,他以为日子就是种地、打猎、陪母亲。后来到了洛克斯堡,他以为世界就是城堡、领主、海盗。可出来走了这一趟,他发现世界比他想的要大得多,也冷得多。
“那这些人,也不是天生就爱作恶。”亨利低着头,像在自言自语,“他们只是活不下去。要是他们有一块地,有一口锅,也许就不会拎着刀出来抢白桦村了。”
阿尔德里克转过头来,看着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映着星光,又像映着些别的什么。
“你能想到这一步,就不只是拿钱杀人的佣兵了。”他说。
亨利挠了挠头:“我就是觉得,挺没道理的。拼命干活的人挨饿,抢东西的人也没过好,最后两拨人还要互相砍。图什么呢。”
“所以你才要更努力。”阿尔德里克的声音严肃起来,像是师傅在给学徒传一句重话。
亨利抬起头。
“接任务赚钱,会让你变强。但变强本身不是目的。”阿尔德里克望着北方的天际,那里有连绵的、看不见的赫雷斯特雪线,“加尔提兰大陆上,诸神曾经与人同行。赫雷斯特人供奉的瓦提肯,是雪山与守护之神。传说他不会直接给人食物,而是让饥饿的人去背石头,让软弱的人去爬冰坡,让他们在几乎撑不下去的时候,自己长出力气来。”
“瓦提肯。”亨利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它在舌尖上又冷又硬,像舔了一颗雪山上的石子。
“在赫雷斯特的长拥城,每一个年轻的战士成年时,都要去雪线下面住上七天七夜。带一把刀,一块火石,半袋燕麦。”阿尔德里克说,“瓦提肯教给他们一件事:你受过的苦,会让你有资格去替别人挡风雪。”
亨利眼睛亮了亮:“那我受过的苦,也能替别人挡一点了?”
阿尔德里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只是把视线从北方收回来,重新落在亨利脸上。
“从你成为我的扈从那天起,你的剑就不只为自己挥了。”阿尔德里克继续说道,“弱者花钱请你保护,是因为他们自己打不过。你拿钱做事,天经地义。但如果哪天,你看到一个挨饿的人,一个被欺负的老人,一个快撑不下去的村子,没有钱给你,你也愿意拔出剑来——”
说到这,阿尔德里克顿了顿。
“那你就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风又吹起来,白桦林发出哗哗的响声,像是有无数个看不见的人在轻轻拍手。
亨利站在那里,觉得胸口里的血热了一下。那种热不比战斗时的烧灼,更像冬天早晨喝下一碗滚烫的麦粥,从嗓子一路暖到肚子。
“少爷,”亨利说道,“我会努力的。”
阿尔德里克“嗯”了一声,转身往村里走。走了两步,他头也不回地道:“明天早点起,我教你怎么把盾举到天荒地老。”
亨利笑了,小跑两步跟上去:“举多久才算天荒地老?”
“站到你腿软之前,别问。”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白桦林。星光从头顶泼下来,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印在村子外那条灰白色的土路上。远处有狗叫了几声,又被夜风吞没了。
亨利知道,接下来几天,不会太轻松。但来这村子的一趟路,让他心里多了一点沉甸甸的东西。那东西比剑重,比盾硬,却比冬天的风雪更让人愿意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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