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我正在阅读一本书那样,一本我深爱的书,可现在我阅读的速度慢了下来,于是词语和词语的距离变得无比遥远,段落与段落间变成了无尽的留白。我还能感觉到你,甚至能量度书与我们故事的词语的重量。但我正站在留白里,站在词语彼此遥远的距离间,一个不属于物质世界的地方,一个我初次发现,蕴含着世间万物的地方,我深爱着你,但这就是我现在生存的地方,这就是我现在的样子,放我走吧,尽管我很想留下来,但我无法再活在你的书中了。”——《她》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浑浑噩噩的?应该是从你走后开始的。
日复一日,数着钟表上的时针和分针,秒针嘀嗒作响,一出神就能过去好一会儿。只是每每想到你,时间就变得很慢很慢。我开始觉得难熬。于是我喝酒,喝到烂醉,这样我的日子才能继续过下去。
人们说时间会带走一切,爱情并不等于人生,不应该一直颓废下去,应该好好做其他有意义的事。
我同意。
但有些事,明白它是一回事,做起来是另一回事。
我只是躺着,想要入睡,却感到胸膛里一阵阵的抽痛。于是我费了很大的力气让自己被酒精麻痹的脑袋清醒了一点,然后我想起来,你走的那天,我以为自己一定能让你回心转意,你一定会回来找我,于是我把自己的心,塞进了你的行李。我是那样笃定你会回到我身边。
但是你没有。
现在我觉得好些了,而且我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原来心脏是可以重新长出来的,只不过它已经不再是由血肉组成的了。它是灰色的,完整而僵硬,散发出酒精的气味,能够自动屏蔽掉很多无聊的人和事造成的伤害,遇到别人在感情方面的试探时,会自动冒出很多毒刺保护自己,对了,那些毒刺会排成你的名字,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如果能让你看看,那该有多好。
没错,你无须担心,我感觉已经好多了。我会控制好我自己不去想你,努力做些值得纪念的事,去代替你我之间的回忆,我会收起你最爱的那件毛衣,扔掉你说很酷的那个模型,删掉和你一起拍的那些视频,擦掉所有你曾在我世界里存在过的痕迹。是的,我很好,我也知道我做得很对,你不用再想起我了,只要好好过好你现在的生活就好,总有什么能弥补你不在的缺憾,我只要一直保持寻找就够了。
Then,I wish you happy.
My dearest,my loved.
Brit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