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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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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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的相遇有三种。 第一种是莺燕初春柳下逢,天光正好。 第二种是落木西风浊酒泪,穷途悲秋。 唯有一种,是相遇却不识,不说姓名,不报来路,只说那五弦琴,黄沙血,只说塞外披风,杀人寒剑——两人相见不下马,转瞬飘蓬。 显然蚊子与人的相遇,属于第三种。 只是刹那间的刺痛,血液流淌进它们的口腔。一种生命对另外一个物种的问候,如此细微,又如此简洁有力。 灯火大开,便是面面相觑的时刻。你不必勉强回应它们的问候,也不用开始一些虚假的,软绵绵的寒暄,更不会陷入到得过且过,患得患失的心境。 拿起兵器是最高的敬意。拖鞋,小说,或是枕头,舞动起来便是日陨在天,山崩于前。 这是一场萍水相逢,也是一场生死不论的交锋,没有裁判和规则,只有称不上仇恨的烈火,和算不上畅快的发泄。在这场对决里,蚊子就像宽宏的高僧,以避为战,灵巧翻飞,在最幽深的午夜,与你切磋琢磨。 但你只有一瞬去感受那难得的胜利。是胜,也是道别。拍下那一掌,从此斩金断玉,天涯之远。 人们不习惯相遇,也不擅长道别。可和蚊子的道别,却从未扎根在记忆,从未在往后想起。 因为蚊子不会痛哭流涕,不会期期艾艾,不会和你营造那些风林渡口的恭送,白雪月下的挥手,不会和人们渲染相遇一样,去渲染离别。 这个故事不必从很多年前讲起,只发生在一个晨光熹微的夜,那抹蚊子血的红,便是疾风骤雨,银星快剑,是西出阳关,桃花潭水,斯人走后,铮然的铁琴。 好在此番相遇和离去,终究是有个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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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盔》 锅盔是我的猫,他的原名叫英国短毛猫,一个庸俗的人造物种名,我很不欣赏。他进入我家时,我奶奶叫他锅盔。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没有问,老人说出的话总有这种不容置疑的魔力。 早晨我在镜子前用水打湿头发手忙脚乱地刷牙洗脸,打算以这幅尊荣面对社会。他却能翘着尾巴自书桌上走过,去舔我杯子里的隔夜茶。我咬牙切齿地把它从桌上抱下去,一阵旋风刮过房间,在天色仍暗时出门上课。而他呢,他就随意跳上我的床睡觉,对我的离去毫不关心。在地铁上,我会想他,这个胖子,躺在我的床上,梳自己的毛发,把自己舔的干干净净。然后睡一大觉,把几公里之外的我忘得干净。等我回家他就好整以暇地在沙发上等待,同时用他自带眼线的美目看我。喊我帮他铲屎,饲他食水,一切都顺理成章,这就是世界对年轻貌美生物的宽容。 我实在不想说我之所以烦他是因为我羡慕他。猫的生活,其实就是我想过的生活。尽管我的野心和尊严都让我羞于承认这一点。每天睡十八个小时,吃的很饱,剩下的时间就用来骚扰人类,看云,打滚,自我欣赏。这他妈真是猫生理想呀。但想到如果我是只猫,恐怕就要丧失阅读写作的资格,我就高兴又害怕。高兴是因为阅读写作的伟大和威严从此无法将我震慑,害怕是因为总有一天我会发现我在生活和思想中皆无处可去。 怎么就从锅盔说到我了呢。这真是人类的坏毛病,三句话不离“我我我”,以为自己重要极了。总之,锅盔到我家的那一刻起,这个房间就成了他的。他上高山,下低地,考察我的浴室和厨房,在床上磨爪,打翻瓶瓶罐罐。第二天他开始迷恋我的马桶,这让我想起那些喜欢思索污物的哲学家如巴塔耶。但他对马桶的迷恋方式是不同的。每次我蹲在上面看书,他都极端痛苦忧心,绕着我喵喵叫着,跳到我的腿上,啃我的手指和书页,生怕我被这个盛水的巨物吞噬。我有点烦他因为他太粘人了。睡前他在我头上,半夜醒来他在我手边,早晨,我总能在怀里发现一只猫,他把毛落在我的胸口,留下红痒的痕迹。 于是我也就像个尽职的父亲一般总想着在家陪他。我想所有父母就是这样被困到房子里的。 我总是被猫嘲笑,悲惨。每个夏天我都在为一个不存在的对象承受失恋之苦,那个夏天尤甚。我在地板上躺着,瞪着天花板,不想关心人类的共同命运、别人的童年阴影或晚餐食谱。锅盔就出现了。它无意将我安慰,而是踏过我的身体,尾巴扫过我的鼻尖,暖而轻。一种践踏和嘲笑,因为在面对痛苦上我远远不如猫。而锅盔也是这样对我的——在我心情最低落的时候,他肆无忌惮地踏过我的键盘、我的纸笔,挠我墙上的卡夫卡明信片,而后去咬我七星文库的皮革封面。我气的发疯,可也无力阻止。窗外有醉醺醺的人走过,这个城市正在变凉,我对他说:你把我困在房子里啦。他就猛地跳上我的肩膀,开始啃我的头发。这也许是一种隐秘的爱意表达,我说不准。 我想我终究不是无条件爱小动物的类型,我连无条件地爱人类都做不到。独居的生活中有一点尤其重要:不要养猫。猫在消耗你,仿佛你自己对自己的消耗还不够似的。 但我有时候也会爱他,这种心情第一次出现在我带他回家的时候。在透风且透明的猫包里,在地铁里,周围的人都夸他,说他是全世界最漂亮的猫。可面对夸奖他不住发抖,凄惨地小声叫着。这时候我感到自己有一点人类的优越,心满意足,伸手进包里摸他,并默念起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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