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6185 浏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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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里面当问到丈夫谋杀妻子的动机时,答案先是妻子的保险然后是丈夫缺钱的状况。
这里就很奇怪了,为什么要先答保险后答财产状况?众所周知,刑警破案尤其是杀人案首先考虑三缘由:钱,情,仇。那么正常作为一个警察或者侦探,第一时间不是应该先答财产状况?从逻辑上来说,是先有入不敷出的财产状况才会想到骗保险,而不是先想到保险再想到财产状况。
前面还有一点也是一样。当丈夫声称夫妇间很恩爱时,为什么答案必须是想说出轨再说家暴?正常人反驳别人夫妻间恩爱不应该是先用家暴这个理由?出轨了也可以很恩爱啊,只要对方不知道就行。
还有很多地方,都有些逻辑上的不足甚至错误,但是看广告看吐了,不想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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