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局 (国际象棋)
修改于2022/10/19481 浏览综合

在国际象棋中,和局(或称和棋,常简称和)是除了白方胜、黑方胜之外的一种可能的结局。传统上,在比赛中,比赛双方可以从一场和局中个获得半分。(胜者得1分,负者不得分)。不过,也有人反对和局的结果。最常见的情况是,当比赛双方都不能获胜的时候,会出现和局。很多规则都会导致这种和局。这些规则包括:逼和(将要走棋的一方在王没有没将杀的情况下,所有棋子没有合法的走法)、三次重复局面(英语:Threefold repetition)(棋盘上完全相同的情况出现三次)和50步规则(在连续50步中没有吃子,兵也没有移动)。 在双方都没有足够的棋子将死对方的时候,或者都不能通过合法的走子将死对方的时候,也判为和局。只要没有专门的规则限制,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在任何时候和棋。一般,只要一方还有可能获胜,那么这种和局就很难出现。在1867年以前,如果一场比赛进入和局,那么双方必须重赛。1867年的巴黎巡回赛中由于和局重赛过多,甚至出现了比赛组织上的问题。因此,英国国际象棋协会决定以给和局的双方各半分的形式,取代重赛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