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洞大作家」回归初心,幸福如此简单
修改于2023/12/28270 浏览综合
当我换上新职业装,在转职大叔那里出来的时候,同时在身旁也走过一位美少女,手中的洞察之杖还是崭新打造的。风吹过她崭新的斗篷边际,掀起来,带阵风,英姿飒爽。
巫师?嗯,不对,只是跟我一样刚刚从初心者转职的魔法师。
接下来只听到她仰天对着蓝天白,精神百倍地高呼一声:
“我将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法师!“
此话喊得我也精神百倍,甚至想跟着一齐大喊,但是却话到嘴边又回去了,因为这句话真是怎么喊也不好听。
“我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流氓?”
有句话我是完全信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不过,这句话有个附加,我更是完全信的,那就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若需出此言,先要成状元。
职业和职业之间往往是不平等的。
但是那都是以后才考虑的问题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仅仅只是一个盗贼,连流氓的门槛都还没达到。这意味着我只能继续到普降德拉南门外去砍波利。因为,现的我能一应全无,除了一把短剑和这身乐园团衣服,其他几乎就没有了,对了还有几瓶红蓝药水。不过,贼也要有贼的样子!咳,现在就去吧,晴天气朗,作为贼的我出南门的时候,走出普隆德拉深深高高的门洞,迎面的,是南郊原野灿烂的阳光还有青天绿树,现在正是早夏,风吹在脸上身上,暖爱的,在柔软的草地上,草叶儿拂过长影的率统,好条脚踝都跟着刺的。身旁,一只狸猫在咕呱呱地唱着只有它自己能听懂的歌曲,前世的记忆告诉我它身上可能会有卡片,但是现在的我绝对不是它的对手,我现在所能打的,乃是圆滚滚红形彤,半透明状,没手没脚只能在地上蹦啊蹦的,我曾经在前生叫它为“史莱姆”的魔物,名叫——波利。
不过这世界上有个道理,颠扑不破,不管是放在哪儿,都颠扑不破。
受伤流血要自己擦,或者不擦,打败敌人以后再擦。
所以从那天开始……正式迈开我大流氓的第一步!
对于盗贼而言,我们这一行的行规就是一一眼明手快。
除了素质点加AGI之外,更重要的是意识,怎样的意识法?当我在30BASE的时候,某日路过西门,看到某位剑士大哥跟摇滚蝗虫大战,而我则在一旁观察。因为当他对摇滚蝗虫挥出第一剑的时候,这只魔物的物品归属就是他的。那么我在等什么呢?
嘿嘿,下面就是见证我伟大奇迹的时刻了。
当剑士大哥艰难的击败摇滚蝗虫后,只见一张散发着闪耀光芒的卡片腾空而出,剑士正准备上前拾取的时候,无奈因为掉落的材料太多而无法第一时间拾到卡片。而就在这个时候。只见附近一只苍蝇魔物迅速上前,贪婪的把摇滚蝗虫卡片吞进肚子里,扬长而去。剑士正准备往前追逐苍蝇,此刻的我正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般,充当黄雀,手起刀落,把苍蝇砍掉,闪耀的摇滚蝗虫卡片顺势掉进我的口袋里。
剑士大哥一脸懵逼和难以置信的表情,我并无见到,因为我已经转身离去,深藏身与名。
沙漠之都梦罗克
一阵热风来,贴着地面,夹着沙士和阳光的味道,轻轻地却又深深地,直扑到脚上。
“梦罗克本是我们盗贼一宗的故乡,只是这两年风俗不同了不管什么职业都一并去普隆德拉就职,所以你才没有来过。“
我点着头,跟在一位刺客大哥的后面。梦罗克热辣辣的,矮房,帐篷,砂砖地,一切一切都散发着热辣辣的沙漠气息。穿过梦罗克镇,又来到一片沙漠之中,只见满地仙人掌魔物,名为——摩卡。
刺客大哥说:”别看这里荒无人烟,但却是我们盗贼一族致富的地方,这是淘金地!“
那些满身尖刺的摩卡,因为常年驻根于这片沙漠,进而衍生出有极少一部分根部深入地底的摩卡,把金沙缠绕到自己身上了。所以当你足够的幸运,刚好击杀了带有金沙的摩卡,那么你这一天的辛苦劳作就值得了,要是你有超级好的运气,一天获得10个甚至20个以上的金沙,那么只需要花一天的时间,就能凑够制造刺客武器——刺藤的金沙数量。
刺藤,这个刺客大哥说起来都仿佛要流口水的武器,对于刺客而言有多大的吸引力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无数盗贼、刺客日夜在此地淘金,也是为了早日能赚够金沙,打造自己的武器。
但是,这对于我一个立志成为流氓王的盗贼来说,刺客并不是我的目标,我对于击杀并无多大兴趣。
我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把敌人辛辛苦苦打造的神兵利器,一件一件的脱下来!
若干年后,回忆起那段年少轻狂的日子,不禁莞尔一笑。
我现在是流氓,但并不是流氓王,当我在各种竞技赛中恶心对手,同时又不断的被击倒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了。
某天在洛阳城周边的落日沙滩,遇上一位在海边垂钓的侠客。
我问他,什么是江湖。
他只简单的回道,有人的地方就叫江湖。
以前在我不断的冲级,练习技巧,立志成为流氓之王的时候,根本没有意识到,江湖其实就是由无数琐事组成的破事,江湖和生活也一样,醒来做事累了睡。那些王子公主侠客女神的故事有的时候只不过是书架上的美丽传说。小虾米的江湖,其实就是这样,至于成为一方霸主,那无可期盼。
此一生一世,能每天快乐地看太阳,那就已经是非常幸福了。
回归到当初刚踏出这片大陆第一步的小盗贼,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简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