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盛趣游戏诉游乐园商标侵权完胜!

2024/10/13466 浏览综合
近日,世纪华通旗下盛趣游戏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2023)沪73民终 934 号二审判决(以下简称:本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即认定“龙之谷”“华昌龙之谷”乐园侵害《龙之谷》商标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3000元,驳回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至此,《龙之谷》游戏诉“龙之谷”乐园案最终以盛趣游戏的全面胜诉圆满收官。
2020年,盛趣游戏发现涉案游乐园以“龙之谷”“华昌龙之谷”进行命名并进行大量宣传推广,使得大量用户误以为该游乐园与盛趣游戏旗下经典产品《龙之谷》游戏存在关联性。经盛趣游戏正式函告沟通要求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后,涉案游乐园依然拒绝整改。为保护《龙之谷》商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3年,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于游乐园、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宣传中使用“龙之谷”“华昌龙之谷”等字样侵害了盛趣游戏的《龙之谷》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龙之谷》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龙之谷”商标获评“上海好商标”并入选《第八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故判决被告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3000元。 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近期,该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并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至此,全国首例网游诉游乐园IP侵权案正式划上句号。
话说你拿到赔偿能不能像隔壁那样发点给玩家捏[表情_开心]隔壁另外个案子侵权赔得比较少就全发给玩家了[表情_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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