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维权终审胜诉,二创侵权判赔付2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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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起诉 “多摩万事屋” 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迎来终审结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再度明确商用化二创不属于合规创作范畴。
法院判定被告需立刻停止全部侵权行为,在公开渠道发布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多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赔付米哈游经济损失与维权合理开支298万元。该案也成为游戏 IP 商用二创侵权的典型判例,给各类周边商家敲响警钟。
案件落定后,米哈游法务部门对外清晰表态,区分良性同人二创与侵权牟利行为,明确打着二创旗号开展商业变现的行为不可取。官方认可非盈利、仅供爱好者交流的同人创作,但任何依托游戏原画、角色形象批量售卖周边、引流盈利的商业行为,均会构成侵权,触犯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高额赔偿判决划定清晰边界,提醒创作者与商家分清商用和非商用二创的红线,IP 方将持续对各类侵权牟利行为依法追责,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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