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案二审胜诉,获赔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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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米哈游法务部发布公告称,其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运营主体)不正当竞争案二审终审胜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拼多多构成"仿冒混淆与虚假宣传"两项不正当竞争行为,需立即停止侵权、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100万元。 
起因是在2023年,拼多多在未获米哈游授权的情况下,于短视频平台发布《原神》游戏主题任务,招募博主进行商业推广。其要求博主在视频或评论区挂载“1元抢一万原石”活动链接,引导用户下载拼多多App。然而,玩家点击链接后无法获得游戏货币“原石”,仅能抽取拼多多平台内的“娱乐补贴金”。法院认定,该行为利用《原神》知名度误导消费者,使玩家误认双方存在合作关系,损害米哈游商誉并造成流量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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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曾认定拼多多构成虚假宣传,判赔35万元。二审中,浙江省高院进一步指出: 
1. 仿冒混淆行为:“原神”“原石”及游戏角色标识整体属于“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拼多多的使用具有“攀附故意”,易使公众误认其与米哈游存在关联; 
2. 虚假宣传坐实:拼多多自认无法提供“原石”,宣传内容与事实直接相悖; 
3. 侵权情节加重:米哈游发送律师函后,拼多多仍持续侵权并从中获利,故提高赔偿额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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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表态 
米哈游强调,作为“公平市场环境的倡导者”,始终将玩家权益置于首位,对蓄意误导用户的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并呼吁玩家通过侵权举报邮箱(notice@service.mihoyo.com)提供线索。 
此次终审判决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典型范例
希望后续能少点这种一分钱抢XX的弱智广告,真的看都看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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