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拼多多‘百万补贴’,米哈游直接喜提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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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针对拼多多的不正当竞争诉讼终获法院终审支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拼多多(运营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推广活动中存在仿冒混淆与虚假宣传两项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00万元。

这场围绕国民级游戏IP《原神》展开,因拼多多借势引流而起的纷争,以法律对原创者权益和社会公平竞争秩序的强有力保护画下句点。
事件的源头要追溯到2024年初。
米哈游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多个短视频平台涌现大量使用《原神》角色、场景素材制作的推广视频,纷纷宣称“1元即可抢购一万原石”。

原石作为《原神》的核心虚拟货币,对玩家具有极强的吸引力。
这些视频均挂载了链接引导用户点击下载拼多多APP,然而玩家满怀期待点击后,却发现所谓的“抢原石”活动实际仅能抽取到拼多多平台的“娱乐补贴金”,与《原神》游戏货币毫无关联。

米哈游深入调查后发现,此系拼多多有组织的行为。
拼多多在视频平台发布了《原神》主题任务,提供游戏素材和制作用固定话术模板,招募大量短视频博主进行商业推广,明确要求其在视频内或评论区放置“1元抢一万原石”活动链接,目标直指为拼多多APP拉新引流。

此次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相关视频累计播放量高达千万次。
在法律层面,米哈游指出,拼多多的行为具有双重违法性。
其一,使用《原神》角色、logo、“原石”等标识组合的整体足以使公众唯一关联到《原神》游戏,这些标识已被认定为“有一定影响”。拼多多未经授权整体使用,被法院认定为主观上具有“攀附故意”,客观上极易导致用户误认为其与米哈游存在特定商业合作(如官方授权、联合活动等),构成仿冒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二,“1元抢一万原石”的宣传内容完全失实,拼多多明确知晓且无法提供游戏内原石,此虚假宣传不仅误导消费者(游戏玩家),利用《原神》的品牌效应为自身引流,还直接导致米哈游潜在的流量损失及商誉受损,构成了典型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曾经历一审阶段。
一审法院当时仅认定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拼多多赔偿35万元。
但双方均对这一结果不满,双双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院在二审中对法律适用进行了更精准的剖析,不仅维持了一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更关键的是,明确增认了拼多多构成仿冒混淆不正当竞争。
法院特别强调,拼多多在收到米哈游的维权律师函后,侵权行为仍未停止,持续获取了因APP下载量及点击量提升带来的不当商业利益,主观恶意明显,此情节成为二审判决大幅提高赔偿额至100万元的重要考量。

这份判决结果迅速在游戏圈和相关行业引发强烈反响,尤其是在饱受类似营销困扰的玩家群体中引起高度共鸣。
不少玩家直言对拼多多此类广告早已深恶痛绝。
“拼夕夕那广告是真的恶心,关几次都关不完……”、“我居然想叫好”、“这一点还是pdd罪有应得”等评论在玩家社群中呼声很高。

而纵观全网,类似“1元抢购XXX游戏氪金货币”的虚假广告在各类短视频、外卖平台上比比皆是,但像本次明确胜诉并获得较高赔偿的案例实属罕见。
不止原神,基本上很多游戏都有这种类似的诈骗视频……
只不过第一次看到告赢的,对付这种长期存在的乱象,维权属实不易。

有些业内人士聚焦于本案的法律示范效应,称赞其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里程碑。判决清晰划定了“蹭热度”营销的法律边界,严厉惩戒了借用他人高知名度IP进行虚假引流的行径,不仅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创新积极性,更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玩家)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并压实了平台方的主体责任。
米哈游法务部再次发力,这波拼多多‘百万补贴’,米哈游直接喜提入库。

米哈游法务部门在胜诉后强调了其维权决心:“本案的胜诉不仅是企业维权的胜利,更是对玩家信任的守护。”
公司重申将始终将玩家体验和权益置于首位,坚决打击蓄意误导用户的行为,并呼吁广大玩家积极提供侵权线索,共同建设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

拼多多的百万元赔偿,不仅是对其单次侵权行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营销生态的一次有力警示。
如何在激烈的流量争夺中恪守商业伦理和法律底线,如何在创新营销与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之间求得平衡,已成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必修课。

商业竞争的自由,应以不践踏他人成果为前提。
这场围绕《原神》的保卫战,其深远意义远超过百万赔偿金额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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