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还是不扶,这是个问题
哈喽各位老婆们大家好,我是冷月,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年近七旬孙女士到超市购物时,看见一个年轻人倒在电梯上,孙女士不顾自己年事已高,以极快的速度跑过去扶,结果自己受了伤、胸椎骨折。然后这位年近七旬的孙女士把超市告上法庭,北京西城法院一审认定,超市无责,孙女士受伤是因为看见受助者李某及孙女有危险前去救助,因此李某有责任赔偿,判令李某赔偿孙女士各种损失共计2.6万余元。

看完这篇帖我莽莽整个人黑人问号,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原来现在扶人起来就已经是要用超大的勇气了,现在真正摔倒的人还要留个心眼,扶我的人会不会宰我一笔。
反正我觉得太不合理了,不知道老婆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