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46 浏览综合
你的陈述是:
你说自己在QQ上认识的女朋友,网名叫麦当娜。在你口中,她是一个喜欢大象的漂亮女孩。你们在今天的19:20来到这里然后被检查。你喜欢称呼她为老婆。你声称,你们是通过开车碰面的。在情侣酒店里面,你说你们刚才在聊天,我们没有发现她最常用的化妆品兰蔻。你清晰的记得你们交往了216天。她的名字凌菲也深深印在你的心里。她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女孩,最喜欢的运动是高尔夫。她今年已经22岁了,是一个聪明的北京女孩,也是一个迷糊的教师。因为你跟女友联系很频繁,你记得她的手机尾号是5478。这次约会,她身上还带着饭卡。你介绍,她有一个有8口人的美满家庭。她爸爸已经52岁了,她妈妈已经57岁了。跟很多女孩一样,她最喜欢吃寿司。一般的消费都是你承担,所以她带着不多的现金,应该是157元。你说你们上一次在广西旅行非常开心。
你的答案是:<color=blue>妍洋</color>
无辜的人是没必要撒谎的!
这是你之前的答案:<color=red>凌菲</color>
惩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