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什么mhy也无辜,mhy也不想改。我给大家这样打个比方:商家出了商品a,和你说这商品有多好,你很开心的买下来了。结果过一段时间,跟你说这个商品不符合郭嘉标准,收回了你原来的商品a,给了你一个破烂商品b。你觉得这件事应该骂谁?
不会真的有人觉得商家无辜,商家被人陷害,去怪举报的人和郭嘉标准吧?
别再替mhy甩锅了,他当初既然出了,就必须保证这个东西是一直合法的,他改动就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的。
个人认为这次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既然我们注定要被“受伤”,何不多要点“医药费”呢?更何况mhy绝不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