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火隐蔽惩罚时间差异化是否有可行性?

修改于05/20251 浏览综合
小口径主炮在你游的地位大体走向是随着权重的提高而降低,这让很多口径较小的船在高权重对局内,其主炮的几乎只是为了存在而存在。整体调整不同口径主炮的效能对数值平衡压力过大,隐身炮又是几年前就被认为不合理的存在,那是否可以通过调整开火隐蔽惩罚时间来给小口径船一些安全性上的利好?
以259~350mm为标准20s惩罚(该范围涵盖了高权重所有大巡的常规主炮口径,当前惩罚时间应该没有不合理之处,如果380感觉就太大了。下限分界是取234和283的平均)
181~258mm 17s惩罚(常规重巡的口径区间,降一些意思一下,8权以下的轻巡也该是这档)
132~180mm 15s惩罚(法炮驱到苏轻的主炮口径范围。法炮驱的主炮应用范围堪比重巡,没理由和常规驱坐一桌;而苏轻的主炮也没有比其它轻巡有很明显的优势,所以设为上限。起码让轻巡平常有胆子在大口径开火间隔内打一轮吧)
101~131mm 12s惩罚(大部分常规驱逐舰的主炮口径范围。一局排位赛中多数时候可视为不存在,希望其在大口径主炮开火间隔内打一轮后能保持一个较为安全的状态)
小于等于100mm 10s惩罚(高权重几乎只包含日炮驱,其在排位赛中的地位个人认为足够尴尬,所以以此为分界)
351~420mm 22s惩罚(对碾压机制应用范围较小的战列的口径范围,仅鉴于战列在你游的地位略作提升)
421~450mm 24s惩罚(碾压机制有较大应用空间的口径范围)
大于等于451mm 26s惩罚(对碾压机制的应用空间几乎已经最大化了的口径区间,能造成这么高威胁的口径,多亮一会儿不过分吧?508起或许该再分个档次,但是更高的惩罚时间似乎也没什么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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