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恢复原来的遗嘱制度,不要顾头不顾腚
投票修改于昨天 23:13571 浏览综合
没必要直接取消平时的主动设立遗嘱功能啊,两种都有不是挺好?
应该允许随时立遗嘱就像原来一样,同时,临死前,没设置过遗嘱就自动弹出设置遗嘱,之前设置过就改为弹出二次确认。举例,一开始写了继承给A,临死前弹出,默认A置顶,你看一眼合适的话就A了,想改的话也可以临时变动。另外在这个界面应当列出年龄职业和血统等项,而不是只有个名字
听清楚,不是取消现有的,现有的也确实能帮助一些容易遗忘的人,这里说的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因为这两个途径并不冲突!
遗嘱,它本身不是一个恶性bug,你优化了,在临死前弹出的同时,为啥就非要把原来的删了?喜欢扮演上帝,开了一扇窗就必须关起来一扇门?
正常人既要呼吸也要吃喝,吃喝与呼吸不是敌对关系,理解不了吗,有的人是只呼吸不吃饭吗?那确实是吃了西北风😤
有一个爱你的母亲,有一个爱你的父亲,正常人很高兴,有的人说不行,说不能既要又要,必须二选一,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啊这什么逻辑?
有的小号硬倔说(临死前写)比(随时可写=临死前写+平时可写)好,但它们的论据只是一味强调(临死前写)比(平时可写)多么好,这很可笑。且不说(临死前写)本来就不比(平时可写)高贵,就算假设临死前写更好,那它能比随时可写(临死前写+平时可写)更好吗?逻辑是不是很像买了汽车代步以后就必须把原来用以走路的腿剁了,有了火枪作为武器以后就必须把原来用以攻击的拳头切了?有没有一种可能,人可以开车也可以走路,攻击可以用拳头也可以用热武器?
何况,到底临死前写好呢,还是平时可写好呢,投票结果还看不明白吗?谁是汽车谁是腿,谁是火枪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