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列国割据,公卿制度未易,岂无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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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版本西汉中列国和割据还在用春秋战国的公卿,虽然在国家施行中央集权的情况下公卿有所改变,但没有太大的变化,本来我想说,把公卿系统纳入到典章国制度中,但发现好像没有替代它功能的替代品,所以想出的办法只能是优化了。
在三级势力的基础上增加家族势力,虽然二级势力叫公卿势力,但我觉得这不准确,二级势力应该叫藩镇势力。而家族势力分为官宦之家,商贾之家,豪强之家,他们和其他势力一样可以联姻,养门客,求学,贸易,存书籍,他们甚至举荐家族成员与门客,在地方上建立产业但不影响国家建筑容量,还有把佃农转化为部曲兵。
家族势力和其他三级势力不同,他有单独的量级等级,分别为单户,小姓,乡豪,县姓,郡望,州族,世家。这些等级由家族土地数量,资源数量,产业数量,以及官位与爵位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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