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维权成功!多摩万事屋被判赔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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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米哈游法务部公布重要消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多摩万事屋"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定该连锁店铺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米哈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98万元。这起案件历时两年,从米哈游发现侵权行为后依法提起诉讼,到最终获得司法支持,展现了游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坚定决心。
"多摩万事屋"在全国多地开设数十家直营及加盟店,打着"同人二创"旗号进行大规模商业活动。其通过收购同人作品后贴附自有标识,销售未经授权的《原神》《崩坏》系列等1500余款周边产品,涉及141个游戏角色。面对诉讼,被告辩称自己只是"寄售方",试图将责任推给二创作者。但法院明确指出,其自行选品、贴标并销售的行为已使公众误认为商品来源于该店铺,构成实际生产者责任。同时,法院划定了二创边界:游戏公司允许个人进行非营利及小规模营利性创作,但企业大规模商业化已严重超出许可范围。
此次判决具有重要行业意义。它不仅保护了原创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二次创作生态划清了法律红线。法院明确表示,即便"多摩万事屋"败诉,也无权向同人作者追责,有效避免了侵权责任被恶意转嫁。这一判例将引导更多企业规范经营,同时也为其他游戏公司维权提供了司法参考,有助于维护健康有序的二次元文化生态圈。对广大创作者而言,明确了个人创作与商业侵权的界限,既保护了创作自由,也维护了知识产权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