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髓知味
修改于2020/12/07166 浏览综合
在南昌的夜。着了魔似的想喝酒。
就像是《极乐迪斯科》里面的那个道歉警察一样;单单只是行走在这个街道上,看到了某只翻垃圾箱的猫,戴着帽衫低头划手机的少女,宁静而远萧的街道…就情不自禁地想让苦涩地液体滑过喉咙。没有理由。
想喝酒就是想喝酒。需要什么理由?
在到达南昌的前一天晌午。武汉,武昌站,一号车厢。
暖气开的很足,踏入闭室的一瞬,胸腔内就被闷热的气流塞满——卷发碧眼的西北少数民族,听不懂的地方语言。
我的位置在一群少女和一位大叔之间。我在走道旁立定。大叔正托着下巴质问那些少女:“昨天晚上偷喝酒的就是你们几个吧!我可看清楚了!”
那些女孩中最漂亮的一个巧笑嫣然:“老师,你肯定是看错了~”
那个女孩穿着白衬衫,黑色的针织背心。头发又长又漂亮,运动长裤下腿部线条流畅。我艰难地呼吸了一口空气,果断放弃掉自己的座位,朝着最深处厕所旁的小间走去。
就是在那里,我遇见了娜迪。
娜迪是她的少数民族名字。至于里面的意义是什么,只有她的爷爷才知道。
“我们从小就学习汉语课。在家里的时候,有时会听不懂父母的方言。”娜迪用不太熟练的普通话告诉我。
在那个堆满行李箱的狭窄空间里,短发的少女靠在这个用铝合金搭建的床上休息。他大概没有想到会有人闯入这个空间——一瞬呼吸凝固。长发披肩的男人和短发及耳的少女面面相觑。
又是倾刻,我们相视着笑了起来。
多滑稽啊。嘿,一个长头发的怪男人。还有一个短头发的怪女人。
娜迪告诉我,这节车厢里都是一个学校的同学。由老师带队,从兰州到厦门,将在一个电子厂里工作到明年二月。
“勤工俭学。”她一板一眼的说出了个四字成语。
“新年不回去吗?父母不会想念吗?”我尽量使用相对简单的语言结构。
“会想念,但是我想去。”
娜迪蓝色的眼睛笑起来时像是涟漪的湖泊。
她问我厦门有什么。有牛肉吗。有些肉类她们是不能吃的。
我说,大概会有吧。不过福建是个沿海城市,更多的应该是海鲜。
“海鲜?”她不解。
我解释着。“扇贝,生蚝,还有螃蟹什么的。石青色的八脚大蜘蛛,会吐泡泡,还有很粗大的钳子。”说着我便用手比划成剪刀,咔嚓咔嚓地演示着。
她眼睛愈发亮了。
“我还从来没见过海鲜。”
她今年十六岁。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离开西北。
“所以,你为什么不和你的同学们坐一起呢?偏偏待在这个角落里。”我指了指她身下的行李箱。旁边的厕所味道刺鼻,愿意接近这里的,只有我和她二人。
她仰躺着,笑的潇洒又开心——我是真的很喜欢这个新疆姑娘的笑容。
“我把我的位置让给了一个有需要的老爷爷。”
临走前,我把背包里的茶饮料送给了娜迪。
我觉得我像是一个年迈的老村长:“年轻的勇士哟,收下这些血药吧,外面的世界在等着你!”
虽然只是一瓶,四点五,哪个便利店都能买到的廉价饮料。
但应该能呵护住那位淳朴的,小小勇士的赤诚吧?
我这么想着。下了火车。
有时候也会幻想自己里是游戏中的人物——大喊着“兰斯attack!”往讨厌的人脸上跳斩,把坏人踩在脚下踹,“嘎哈哈哈哈”地大笑。
但现实终究是现实。不如意十有八九。
我在南昌参加日语的能力考试。在那场糟糕透顶的听力中,我只能隐约地从快速吐词中抓住“蜜柑,团体,志愿者,结果”等词。
我试着在脑内拼出了一个“志愿者帮助种植蜜柑的团体丰收果实”的片段……
可事实是,“一个志愿者团体决定取名为蜜柑,因为他们想像蜜柑一样硕果累累。”
乱七八糟。七零八碎。
“人生就是七零八碎。特别是结婚之后。”我和郑老板吃完饭时,他如是感喟。
郑老板是我在校门口备考期间认识的江西男人——那是两个长发男人的奇妙相遇。我现在也搞不懂男人为什么要留长发。但他的着实可比我长多了——及腰的秀发。据他所说,这是他混进女生寝室的必要手段。在某个偏远地区的大学,他以此谋取某些灰色利益。
我和他约定。进了考场后他抄我阅读,我抄他听力。可真进去了之后才发现我和他的座位天差地远…这个君子之交也只能权当我们友谊的证明。
他今年22岁。已经结婚,有了孩子。
但他很有钱——私营店主。身上的一家大衣就足够我一年的学费。所以我尊称他为老板。
“你很爱你老婆?”排队时无聊,我找郑老板聊天来打发时间。
“怎么可能。”
“你很喜欢小孩?”
“喜欢个屁。小孩子最麻烦了。”
“那你干嘛结婚。”
“怀上了,就结了。我老爹想要孩子。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才有的我,现在六七十一老头,无论如何也想要孙子。”
“所以你就结婚了。”
郑老板叹了一口气。回避了这个问题。
“我老爹跟我说,人生就几十年,凑合着过吧。”
我每次去酒吧时,都会点上一瓶罗斯福十号。
很贵。36块钱一瓶。顶我一天的伙食费。
网上说,这是精酿啤酒的杰作,喝进去有浓郁的焦糖味…但我屁都没喝出来。只有苦涩。还有苦涩。
但我还是会习惯性的点上那么一瓶——只因为在某个暴风雨的夜里,某个老板娘向我推荐了这个修道院的酒。
像没能退潮的螃蟹;像熟睡的牛羊;像1985年的火车进站。
冲击者咽喉,滑进胃袋,化成气体冲出鼻腔,最后变成醉醺醺的酒意。
虽然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但是只有试过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南昌的夜,我不喜欢也不讨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