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互联网法院报道了一则有趣的案件:一名成年人在游戏中氪金两万余元,却将责任推给年仅3岁的儿子,要求游戏公司以“未成年人充值”为由退款。
最终,该操作被法院识破并处罚。
怎么查的呢?首次充值时仅2岁11个月,最后一次充值时刚满3岁7个月。
然而,该游戏账号频繁在深夜、凌晨等时段登录,游戏聊天中还多次出现“昨晚喝多了”等明显成人化言论,相关支付账号在相关时段还存在网吧扫码消费相关的记录,这些证据均与大李所谓的“3岁儿子独立操作”自相矛盾。
最近,退款肯定是退不了了,还需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