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命应该大改!太过冗杂麻烦的要命!

2025/12/06196 浏览反馈区
疆土稍微大一点县官的人数就达到了四五百人,如果再加上郡守官员只会更多,不仅任命起来麻烦,而且每年都不停的死官员。国族阶段还需要进太学,事实上汉朝皇帝的核心人事任命权集中在高层官员、关键岗位及重要地方长官:
1. 中央核心官员(直接任命,掌握军政大权)
- 三公九卿: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及九卿(太常、光禄勋、卫尉等,分管礼仪、宿卫、司法等),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 高级武官: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最高军事长官,及中常侍、侍中等皇帝近臣,需皇帝任命或批准。
2. 地方重要长官(掌控地方治理核心)
- 郡国长官:郡太守、王国相(辅佐诸侯王,实际掌控王国行政,由皇帝任命以限制诸侯)。
- 州级长官:东汉后期州牧/刺史(最初为监察官,后演变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
3. 特殊与关键岗位(保障皇权与国家运转)
- 京畿官员: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分管长安及周边地区),直接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任命。
- 监察与司法官员:御史中丞(中央监察核心)、廷尉(最高司法官),需皇帝任命以确保监察和司法权掌控在皇权手中。
- 王侯与贵族相关:诸侯王、列侯的册封与废黜(虽有世袭,但皇帝可剥夺爵位或重新册封);公主驸马的任命与婚配安排。
- 流程上:高级官员任命需经皇帝决策,可能征求丞相、三公意见,但最终决定权在皇帝;中低级官员(如县尉、乡官)多由郡太守或相关长官举荐,皇帝一般不直接干预。
汉朝县令的任命权不在皇帝手中,核心由中央三公(主要是丞相)或相关部门负责,皇帝仅保留最终核准权(通常为形式化):
- 核心任命主体:西汉时以丞相府为主,东汉后逐渐转移到尚书台(皇帝近臣机构,后期权力膨胀),由这些中央机构审核、拟定县令人选。
- 地方参与:郡太守可向中央举荐县令候选人,但无最终任命权,仅负责推荐和前期考察。
- 皇帝角色:皇帝一般不直接干预单个县令的任命,仅对特别重要的县(如京畿周边县)或特殊人选进行最终核准,日常任命由中央部门主导。
简单说,县令属于“中低级地方长官”,皇帝专注于高层和关键岗位任命,其任免权集中在中央行政核心机构,地方仅能参与举荐。
君主只需要做出决策让下属去完成指标就行了,而不是当一个全职保姆,县令任命一定要优化下,太过于麻烦冗杂,根本任命不完,太学直接成了鸡肋,不要每个版本就是打打杀杀,真的很枯燥,想安心发展不停的被ai骚扰宣战根本没有休养生息的时间,多注重一下内政玩法比如派系,世家,监察,头衔,东宫,故事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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