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第一次骑上那匹马的时候,我花了五分钟研究怎么让它别老往树上撞。后来我才知道,这游戏里马撞树跟人撞墙一样,会疼,会死,会躺在地上抽搐着让你觉得自个儿是个畜生。
亚瑟·摩根是个好人。至少在游戏让我控制他的那些时光里,我是这么觉得的。他可以抢劫、杀人、偷人家的马然后转手卖掉,但只要你在路上碰见一个被蛇咬了的陌生人,弯下腰给他吸一口毒,系统就说你荣誉值上升了。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学雷锋,做了好事要记在本子上,月底交给老师看。
游戏里有钓鱼。真他妈能钓鱼。我花了三个下午蹲在一条河边,就为了钓一条传说中的鱼。鱼上钩的时候,我的手柄会震动,屏幕上的亚瑟会往后仰,鱼线绷得紧紧的,你得跟它耗,跟一条虚拟的鱼耗上十分钟。这十分钟里我什么也没想,就盯着那条鱼,看着它在水里翻腾,忽然觉得这大概就是现代人最接近禅意的时刻了。
西部很大。大到有时候你骑着马从一个镇子到另一个镇子,路上要经过三场随机事件、两拨埋伏的土匪、一个需要帮助的陌生人,还有一片落日。那落日是真的好看,红彤彤地挂在天边,把整片草原都染成橘色。我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停下来看了五分钟,然后被路过的赏金猎人打死了。
游戏里有个帮派,帮派里有个老太太会讲故事,有个胖子总在做饭,有个疯子天天说要炸银行。他们住在一块儿,互相叫对方名字,一起吃饭,一起唱歌,一起在别人来抄家的时候拿枪冲出去。我玩着玩着忽然想起来,这不就是我大学毕业后合租的那间房子吗?只不过我们那时候用的是电磁炉,也没人带枪。
剧情走到后面,亚瑟病了。他开始咳嗽,咳出血来,骑马的时候会喘,打架的时候力气也不如从前。游戏没让你停下来休息,你还是得去抢火车、躲警察、帮那个蠢货达奇擦屁股。只是现在每干完一票,亚瑟都会掏出一块手帕,捂着嘴咳一阵,然后把手帕叠好放回去。
我有个朋友玩游戏,到了这一章就不玩了。他说不想看亚瑟死。我说你这不是矫情吗,人总得死。他说你不懂,这就像养了条狗,明知道它活不过十五年,但还是不想看着它老。
我说那你别养狗啊。
他说那不行,不养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我想这就是《荒野大镖客2》的意义。它让你在二十一世纪的客厅里,骑着马,慢慢穿过一百多年前的西部。路上有风景,有坏人,有需要帮忙的陌生人,有等着你回去的帮派。你知道这条路有尽头,但还是愿意走一走。
我通关那天凌晨三点,屏幕暗下去,亚瑟躺在山上,看着日出。我把手柄放下,去阳台上抽了根烟。楼下马路上有辆出租车开过去,尾灯在夜里一闪一闪的。
想起游戏里亚瑟常对马说的那句话:好孩子,我们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