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陈述是:
你说自己在QQ上认识的女朋友,网名叫爱丽丝。在你口中,她是一个喜欢金鱼的漂亮女孩。你们在今天的19:20来到这里然后被检查。你喜欢称呼她为傻丫头。你声称,你们是通过火车碰面的。在情侣酒店里面,你说你们刚才在看书,我们没有发现她最常用的化妆品悦诗风吟。你清晰的记得你们交往了374天。她的名字美莲也深深印在你的心里。她是一个喜欢运动的女孩,最喜欢的运动是羽毛球。她今年已经17岁了,是一个聪明的江西女孩,也是一个迷糊的教师。因为你跟女友联系很频繁,你记得她的手机尾号是6889。这次约会,她身上还带着出生证明。你介绍,她有一个有7口人的美满家庭。她爸爸已经48岁了,她妈妈已经50岁了。跟很多女孩一样,她最喜欢吃牛排。一般的消费都是你承担,所以她带着不多的现金,应该是517元。你说你们上一次在江西旅行非常开心。你很关心她,她上一次大姨妈的时间是1月17号
然而,在她最喜欢吃什么这个问题上,你两次的回答前后矛盾。你的供述很可疑,所以我们要将你们带回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惩处:行政拘留